揠苗助长教学反思(殴打5岁男童致其身体多处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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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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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揠苗助长教学反思,殴打5岁男童致其身体多处淤青?
幼儿园发生的类似事件已经多次见报曝光,但是对这种“事件”背后的原因,媒体及幼教人缺少足够的理性发声和深层次的社会关注!笔者作为幼儿园从业者,将从法律方面、教育方面、情理方面做一个看法梳理,仅供各位反思。
做一个“普法”介绍中国教育法律体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200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2016年)修订
行政法规有:《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幼儿园工作条例》、《教师资格条例》
部门规章有:《幼儿园工作规程》、《小学管理规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首先,从法律方面上涉及的法律有:(仅列举如下)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44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73条:明知校舍或者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5条:学校、 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16条第一款: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第17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19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26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27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48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52条: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幼儿园工作规程》不再细节列举
《幼儿园管理条例》不再细节列举
以及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学前教育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上述列举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等,都在趋于完善和丰富。但是,为什么幼儿园还会发声“可悲的事件”呢?
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显然是“普法”工作不到位!园长、管理层、投资方对于园内的教师管控及培训不足!换句话说,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行为意识!从而触碰了“犯罪”的高压线!因此,作为幼儿园方来说,这个“法”要学,要看,要懂,要深入幼教人的底线。无论有无幼教学前教育毕业、出身,一来要严格持证上岗,二来要加强法制、道德底线培训。
再看教育方面,这就要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两方面看!首先,幼儿园要有足够的教育能力!这个能力不仅仅是唱歌、跳舞、画画等等教学能力,以及保育能力。还需要的是“爱的能力”,要能明白和理解,爱比教育一万倍的意义!
同时,园方还要及时开展心理学教育、“熊孩子”教育等培训课程,疏导幼师。让幼师对儿童有心理认知,“熊孩子”不光有认知还有解决办法。何为“熊孩子”呢?例如,多动症、阿斯伯格症等。这些“熊孩子”的教育需要特殊关照,需要幼师有足够的耐心、爱心和教育方法,以及家长沟通能力。因为,有时候发生“体罚”、“虐童”、“针扎”.......事件,都是老师对于“熊孩子”的调皮捣蛋束手无策,而成为“不幸事件”的导火索。
所以,在教育方面,幼师要有足够的教育(爱)能力!
同样,家庭教育也至关重要!娇生惯养、隔代教育以及0-3岁时的早期育儿教育都需要养成良好的开始!(因时间关系,在此不长篇展开)
最后,情理方面!
现阶段的幼师水平、能力正在努力逐步提高,对于学前教育的关注、认知也逐步上升至国家层面。因此,我们要在情理上给予足够的理解、帮助和时间!当然,法律层面的“底线”是不能改变的!
总之,坚守法律层面的底线,提升幼师的法律素养、心理学普及以及爱的教育能力。作为家庭、家长,要正面管教,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学龄前儿童的教育。不盲目,不拔苗助长,不娇惯......。
2. 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
回答:《如果减负,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都没有作业,结果会怎样?》
如果减负,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都没有作业,结果会是学生学习松散慵懒、教师教学照本宣科、家长设法“增负”、培训机构“爆棚”、教育“青黄不接”的恶性循环现象。
第一,学生只上课、都没有作业,容易造成学习松散慵懒。
学生的学习目的性还是比较淡薄的,没有适当的作业消耗其课外时间,容易造成学习松散慵懒,特别是中小学生,对社会上、网络上、生活上的一些诱惑的抵制力比较弱,极容易踏上歪风”之路,不能自拔,要教育纠正过来可不是易事。这是,这些家长就会埋怨学校老师不会教书,怎么不布置作业的,真是“害人不浅”呀!
第二,教师只教学,不布置作业,容易走向教学照本宣科。
教师本来是按照学校安排的课时上课的,一般不会私自调课,教学中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环节,精改课堂教学方法,精讲教学内容,精挑巩固训练题型,精选布置适量作业,精评学生综合素质,精导学生心理负担,精注安全教育,精铸梦想灵魂,从而启发学生自主思维,让学生在课堂上动脑想、开口讲、动手写,必要的学习笔记是必要的,不能认为减负就是减轻学生的学习的负担,不要学习中正常的负担。如果不布置作业,教师就会“后悔”以上的所有付出,容易走向教学照本宣科,毫无责任心和事业心可言了。
第三,学生无作业,空闲时间多,家长拼命设法“增负”培训。
孩子无作业,在家的空闲时间太多了,看着都“揪心”,于是会拼命设法让孩子参加各种兴趣特长的“增负”培训,又让孩子踏上了另一条“压力山大”的负累,这样那样的形形色色的培训班从此“红火起来”。
第四,学生去培训,特色培训多,造成校外培训机构“爆棚”。
学生参加特色培训的“攀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特色培训班特别多,造成校外培训机构“爆棚”,下海或投资办培训班是一条“发财”、“暴富”之路,冲击教师的职业道德底线,造成教育人才的青黄不接,形成教育的恶性循环。
民族的复兴、国家的富强谁来担?因此,国家提倡减负,不是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都没作业。我们要走出“减负”的误区,要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减负精神。
1、走出“减负”就是单纯的不布置作业,给孩子们更多的休息时间的误区。我们要大力宣传对儿童学习成长进行科学的安排,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合理的组织教学及各项课内外活动,探索一条“以人为本”的、适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途径。
2、走出“减负”是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要学习中正常负担的误区。
教师在课堂上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指导启发学生自主思维,让学生在课堂上动脑想、开口讲、动手实践,必要的学习笔记是必要的,不能认为减负就是减轻学生的学习的负担,不要学习中正常的负担。
3、走出认为“减负”后孩子太轻松,另想方设法增加孩子的学习量的误区。
孩子没有作业了,不少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总嫌学校作业量不足,想方设法增加孩子的学习量,让孩子放弃一切娱乐活动,经常陪伴孩子读到深夜,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我们的家长、老师、社会都是关爱孩子的,只有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认识到“减负”的实质问题,布置适当的家庭作业、课外时间实践操作训练和课余时间的体育运动,让每一个孩子都感受成长的快乐和拥有知识的喜悦,给孩子们过上真正幸福的童年,将来才能成为祖国的“四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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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都说孩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转自网络:
不讲方法的惩罚并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那么,给孩子立规矩,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1
明确的期望
明确地告诉孩子你希望他怎么表现,比如在去公园的路上就告诉他,进公园之前必须和妈妈手拉手,不能乱跑,特别是不能在停车场里乱跑。告诉他可以玩滑梯,但是不能头朝下滑,更不能踩着滑梯往上爬。在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的时候,就跟孩子约法三章,比发生情况再惩罚效果要好。
2
以身作则,不要随意打破规矩
规矩不只是针对孩子树立的,同时也适用于家长,家长首先应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比如,要让孩子规律进食,父母自己就要在饭桌上举止规范,不挑食,不浪费。如果今天要求孩子这样,明天又要求孩子那样,或者说一套做一套,孩子就会糊涂,无所适从。
3
不是所有的淘气行为都是“犯错”
要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体会到他的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比如孩子将水弄到你的身上,可能就是觉得这样好玩,你没有因此发火,而是缓和地告诉他:“妈妈知道这样很有趣,但是我不喜欢你这样做,因为湿衣服让妈妈感到很不舒服,所以宝贝不这样了,可以吗?” 你讲的道理也许他一时不能够完全领会,但是你平和的语气和尊重他的态度,却会让他信任你的判断,顺从你的要求。
4
规矩要简明易懂
规矩,不能脱离孩子的生活,也不能脱离孩子的能力水平。对孩子的要求越简单越好,比如“吃饭时不能看电视”。随着年龄的增长,规矩则应逐步复杂化、系统化,父母可以在设立规矩前告诉孩子为什么吃饭时不能看电视,通过解释、说明,将周围世界的规则慢慢灌输给他们,让他们去理解为什么要遵守规则。
5
规矩要执行
规矩一旦设立,就不再需要过多的解释,而是要切实执行。父母这时候采取奖惩措施非常重要。最好能把奖惩的后果与孩子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比如不能出去玩、不能看喜欢的电视节目、不能吃爱吃的东西等。同时,奖惩要及时,很长时间以后再兴致所致地“秋后算总账”,不仅不能起到教育作用,还会让孩子觉得家长是借题发挥。
立规矩和惩罚最大的不同,就是立规矩时你和孩子之间是有联结的,焦点在事情的解决上。而惩罚的焦点则是在情绪上,是根据大人的感受而发生的,这样即使惩罚过孩子,也未必能让孩子“长记性”。孩子如果不调皮捣蛋、惹是生非,也就不是孩子了,我们既然有勇气为人父母,就把每天的“斗智斗勇”当做最大的生活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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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说教无法让孩子变得更好的话?
你的问题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孩子不听话,说教不管用,应该怎么办?对这种情况我给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有和谐的亲子关系,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家长也是如此。只有孩子接纳你,才会接纳你的建议。
第二,一般的说,说教对教育孩子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不建议对孩子进行说教,同时家长的话也不一定都正确。说教不如身教,所以,家长想让孩子怎样做,自己先做出榜样,孩子慢慢的就受到影响。
第三,如果觉得孩子出现问题了,家长可以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针对问题商量解决,多尊重孩子的意见。
第四,培养孩子多读书,很多道理在书中,读书获得的认知不比家长说教强上很多倍吗?
第五,尊重和培养孩子的兴趣,让孩子感受到自我价值,这样孩子才有前进的动力。
第六,家长如果想成为孩子的人生导师,就要努力成长,站在比孩子更高的层面上,否则一切说教都没有效果。
第六,家长要注重孩子人格的培养,而非单一的学习成绩,不要和别人的孩子比较。这是最伤害孩子的做法。如果孩子已经给你伤害,当然不会听你的话了。
最后,想说,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财产,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家长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孩子身上,在教育这条路上,一定要尊重,再尊重!
5. 拼音和简单加减法只是快速过一遍?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公立幼儿不教孩子学知识,拼音和简单加减法只是快速过一遍,怎么办?
确实现在的幼儿园教育都提倡“去小学化”,所以拼音和简单加减法只是快速过一遍。幼儿园也主要是以玩为主,连一连 ,画一画,让孩子做游戏。家长也不必要过于忧虑,因为幼儿园升小学也不需要考试了,对于小孩来说,过早的开始小学阶段的教育,也会让他在小学时因为听过了而不认真听课,反而影响学习效果。
而且年龄太小,对拼音和计算来说,过早学习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有的公立幼儿园都不提前学习,私立幼儿园也不会多过地去教。大家的起跑线都差不多的。
小学阶段的拼音和20以内的加减法也很简单,只要孩子认真听课,95%以上的孩子都能很快掌握的。万一你的孩子成了不会的那5%,也不用过份担心。自己也可以去教孩子的。小学一二年级,主要是让孩子对学习感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主。相信拼音及简单的加减法完全不是问题。只要孩子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后取得好的学习成绩将会更加地顺利。
所以不用过份担心,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顺其自然,小学阶段的知识很容易掌握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更为重要。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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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要求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每天背诵一首古诗?
我赞成一年级学生背诵古诗,也赞成这种“死背”的方法。
古诗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和小说,散文等其它文学体裁相比,一是富有音韵美,读起来更加朗朗上口,二是短小精悍,更容易背诵和记忆,三是富有诗情画意,更能让人受到美的熏陶,四是遣词用句讲究,更能提高文学修养。所以,无论是哪个年龄段,从咿呀学语的孩童,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学习古诗,甚至背诵古诗。
一年级的学生背诵古诗,可以说是“死背”,但是也不全是“死背”。
说是“死背”,是因为一年级的学生知识少,理解能力还低,古诗中的字的意思,句子的意思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完全靠多读死记住,直到能背诵。
说不全是“死背”,是因为背诵时感受到了很多。
首先,感受到了节奏美。古诗是分节奏的,比如:五言绝句,按二三分,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在朗读时,“眠”,“处”,“来”,“落”声音要稍微拉长,并且稍微停顿,有明显的节奏感,学生是会感受到的。
第二,感受到了音韵美。古诗讲究押韵和平仄,比如: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诗中“土”和“苦”押“u”韵,“餐”和“苦”是平仄,一年级学生虽然不知道这些,但是朗读时依然能感受到押韵和平仄形成的抑扬顿挫的美,从而在心里产生美感。
第三,感受到意境美。所谓诗情画意,所谓诗画不分家,一首首古诗,也是一幅幅画,学生在学习古诗时,眼前会呈现美的画面,从而受到美的熏陶。
第四,学生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和理解。几个月的孩子,如果对他大声吼,他害怕。如果放轻音乐,他会高兴。我们人的感受能力超强,有时候不能理解的却能感受到。所以,一年级的学生虽然不一定理解古诗,但是他们能感受到古诗的美,能感受到古诗中的各种情感。这就是“潜移默化”,这就是“润物细无声”,这就是“感染熏陶”,比干巴巴地说教好上千倍。
所以,一年级学生要背诵古诗。在背诵古诗中成长,小小的心灵得以滋润。
7. 义务教育阶段六日老师学生不休息上课?
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极速发展,一些新事物,新思想让人们应接不暇!为此,人们站在不同的角度,也产生了不同的想法。但是我觉得,无论你站在哪一个角度,都要以大众的思维考虑问题,不能偏激,也不能落伍。有时候偏激比无知更可怕!
就孩子教育,与孩子成长的问题,已成为如今热门的话题。确实,谁不愿意“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呢!不过孩子的成长急不得的。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放任自流。我记得教育家曾给学生“三好”做过新的描述:“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作为教师的我们很接受这个观点与提法。孩子是需要得到家庭、社会、学校三方面的教育的,只有这三方面统一了,孩子才能健康成长,三者缺一不可。
此时,家长在想,我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对孩子的教育与关爱是不是缺失了?学校及教师在想,是不是我对学生的教育都包办了?社会在想,是不是我的教育滞后了,让孩子的教育5+2=0了?我觉得只有这样想,这样反思,我们作为孩子的教育者才会真正的助孩子健康成长!未来才会有希望!并不是把孩子养的像温室里的花,好看,漂亮。一搬到家里,搬到自然里就蔫了!
至于周六日上课是否算延时服务,根据教育部通知肯定不是。若家长想周六日上课,这并非为孩子着想,我觉得这是在为自己逃避对孩子的教育图省心着想[呲牙]。延时不延时时,怎么延时,一切听国家的,听专家的。也只有这样,才会既遵循科学规律,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又会使社会和谐,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了,孩子才会飞得更高,飞的更好!拙见,仅供参考!交流共进![作揖][作揖][作揖][心][心][心][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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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揠苗助长教学反思,殴打5岁男童致其身体多处淤青?
幼儿园发生的类似事件已经多次见报曝光,但是对这种“事件”背后的原因,媒体及幼教人缺少足够的理性发声和深层次的社会关注!笔者作为幼儿园从业者,将从法律方面、教育方面、情理方面做一个看法梳理,仅供各位反思。
做一个“普法”介绍中国教育法律体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200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2016年)修订
行政法规有:《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幼儿园工作条例》、《教师资格条例》
部门规章有:《幼儿园工作规程》、《小学管理规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首先,从法律方面上涉及的法律有:(仅列举如下)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44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73条:明知校舍或者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5条:学校、 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16条第一款: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第17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19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26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27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48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52条: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幼儿园工作规程》不再细节列举
《幼儿园管理条例》不再细节列举
以及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学前教育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立法项目,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上述列举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等,都在趋于完善和丰富。但是,为什么幼儿园还会发声“可悲的事件”呢?
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显然是“普法”工作不到位!园长、管理层、投资方对于园内的教师管控及培训不足!换句话说,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行为意识!从而触碰了“犯罪”的高压线!因此,作为幼儿园方来说,这个“法”要学,要看,要懂,要深入幼教人的底线。无论有无幼教学前教育毕业、出身,一来要严格持证上岗,二来要加强法制、道德底线培训。
再看教育方面,这就要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两方面看!首先,幼儿园要有足够的教育能力!这个能力不仅仅是唱歌、跳舞、画画等等教学能力,以及保育能力。还需要的是“爱的能力”,要能明白和理解,爱比教育一万倍的意义!
同时,园方还要及时开展心理学教育、“熊孩子”教育等培训课程,疏导幼师。让幼师对儿童有心理认知,“熊孩子”不光有认知还有解决办法。何为“熊孩子”呢?例如,多动症、阿斯伯格症等。这些“熊孩子”的教育需要特殊关照,需要幼师有足够的耐心、爱心和教育方法,以及家长沟通能力。因为,有时候发生“体罚”、“虐童”、“针扎”.......事件,都是老师对于“熊孩子”的调皮捣蛋束手无策,而成为“不幸事件”的导火索。
所以,在教育方面,幼师要有足够的教育(爱)能力!
同样,家庭教育也至关重要!娇生惯养、隔代教育以及0-3岁时的早期育儿教育都需要养成良好的开始!(因时间关系,在此不长篇展开)
最后,情理方面!
现阶段的幼师水平、能力正在努力逐步提高,对于学前教育的关注、认知也逐步上升至国家层面。因此,我们要在情理上给予足够的理解、帮助和时间!当然,法律层面的“底线”是不能改变的!
总之,坚守法律层面的底线,提升幼师的法律素养、心理学普及以及爱的教育能力。作为家庭、家长,要正面管教,积极配合幼儿园开展学龄前儿童的教育。不盲目,不拔苗助长,不娇惯......。
2. 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
回答:《如果减负,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都没有作业,结果会怎样?》
如果减负,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都没有作业,结果会是学生学习松散慵懒、教师教学照本宣科、家长设法“增负”、培训机构“爆棚”、教育“青黄不接”的恶性循环现象。
第一,学生只上课、都没有作业,容易造成学习松散慵懒。
学生的学习目的性还是比较淡薄的,没有适当的作业消耗其课外时间,容易造成学习松散慵懒,特别是中小学生,对社会上、网络上、生活上的一些诱惑的抵制力比较弱,极容易踏上歪风”之路,不能自拔,要教育纠正过来可不是易事。这是,这些家长就会埋怨学校老师不会教书,怎么不布置作业的,真是“害人不浅”呀!
第二,教师只教学,不布置作业,容易走向教学照本宣科。
教师本来是按照学校安排的课时上课的,一般不会私自调课,教学中要精心设计课堂教学环节,精改课堂教学方法,精讲教学内容,精挑巩固训练题型,精选布置适量作业,精评学生综合素质,精导学生心理负担,精注安全教育,精铸梦想灵魂,从而启发学生自主思维,让学生在课堂上动脑想、开口讲、动手写,必要的学习笔记是必要的,不能认为减负就是减轻学生的学习的负担,不要学习中正常的负担。如果不布置作业,教师就会“后悔”以上的所有付出,容易走向教学照本宣科,毫无责任心和事业心可言了。
第三,学生无作业,空闲时间多,家长拼命设法“增负”培训。
孩子无作业,在家的空闲时间太多了,看着都“揪心”,于是会拼命设法让孩子参加各种兴趣特长的“增负”培训,又让孩子踏上了另一条“压力山大”的负累,这样那样的形形色色的培训班从此“红火起来”。
第四,学生去培训,特色培训多,造成校外培训机构“爆棚”。
学生参加特色培训的“攀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特色培训班特别多,造成校外培训机构“爆棚”,下海或投资办培训班是一条“发财”、“暴富”之路,冲击教师的职业道德底线,造成教育人才的青黄不接,形成教育的恶性循环。
民族的复兴、国家的富强谁来担?因此,国家提倡减负,不是让学生只上课、教师只教学,都没作业。我们要走出“减负”的误区,要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减负精神。
1、走出“减负”就是单纯的不布置作业,给孩子们更多的休息时间的误区。我们要大力宣传对儿童学习成长进行科学的安排,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合理的组织教学及各项课内外活动,探索一条“以人为本”的、适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途径。
2、走出“减负”是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要学习中正常负担的误区。
教师在课堂上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指导启发学生自主思维,让学生在课堂上动脑想、开口讲、动手实践,必要的学习笔记是必要的,不能认为减负就是减轻学生的学习的负担,不要学习中正常的负担。
3、走出认为“减负”后孩子太轻松,另想方设法增加孩子的学习量的误区。
孩子没有作业了,不少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总嫌学校作业量不足,想方设法增加孩子的学习量,让孩子放弃一切娱乐活动,经常陪伴孩子读到深夜,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我们的家长、老师、社会都是关爱孩子的,只有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认识到“减负”的实质问题,布置适当的家庭作业、课外时间实践操作训练和课余时间的体育运动,让每一个孩子都感受成长的快乐和拥有知识的喜悦,给孩子们过上真正幸福的童年,将来才能成为祖国的“四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那些事#我要上头条#关注@暖阳鸽说教,可以看到更多的教育教学的内容,欢迎交流与指正!
3. 都说孩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转自网络:
不讲方法的惩罚并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那么,给孩子立规矩,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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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期望
明确地告诉孩子你希望他怎么表现,比如在去公园的路上就告诉他,进公园之前必须和妈妈手拉手,不能乱跑,特别是不能在停车场里乱跑。告诉他可以玩滑梯,但是不能头朝下滑,更不能踩着滑梯往上爬。在没有发生任何事情的时候,就跟孩子约法三章,比发生情况再惩罚效果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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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则,不要随意打破规矩
规矩不只是针对孩子树立的,同时也适用于家长,家长首先应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比如,要让孩子规律进食,父母自己就要在饭桌上举止规范,不挑食,不浪费。如果今天要求孩子这样,明天又要求孩子那样,或者说一套做一套,孩子就会糊涂,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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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淘气行为都是“犯错”
要多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体会到他的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比如孩子将水弄到你的身上,可能就是觉得这样好玩,你没有因此发火,而是缓和地告诉他:“妈妈知道这样很有趣,但是我不喜欢你这样做,因为湿衣服让妈妈感到很不舒服,所以宝贝不这样了,可以吗?” 你讲的道理也许他一时不能够完全领会,但是你平和的语气和尊重他的态度,却会让他信任你的判断,顺从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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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要简明易懂
规矩,不能脱离孩子的生活,也不能脱离孩子的能力水平。对孩子的要求越简单越好,比如“吃饭时不能看电视”。随着年龄的增长,规矩则应逐步复杂化、系统化,父母可以在设立规矩前告诉孩子为什么吃饭时不能看电视,通过解释、说明,将周围世界的规则慢慢灌输给他们,让他们去理解为什么要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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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要执行
规矩一旦设立,就不再需要过多的解释,而是要切实执行。父母这时候采取奖惩措施非常重要。最好能把奖惩的后果与孩子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比如不能出去玩、不能看喜欢的电视节目、不能吃爱吃的东西等。同时,奖惩要及时,很长时间以后再兴致所致地“秋后算总账”,不仅不能起到教育作用,还会让孩子觉得家长是借题发挥。
立规矩和惩罚最大的不同,就是立规矩时你和孩子之间是有联结的,焦点在事情的解决上。而惩罚的焦点则是在情绪上,是根据大人的感受而发生的,这样即使惩罚过孩子,也未必能让孩子“长记性”。孩子如果不调皮捣蛋、惹是生非,也就不是孩子了,我们既然有勇气为人父母,就把每天的“斗智斗勇”当做最大的生活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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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说教无法让孩子变得更好的话?
你的问题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孩子不听话,说教不管用,应该怎么办?对这种情况我给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有和谐的亲子关系,所谓亲其师,信其道。家长也是如此。只有孩子接纳你,才会接纳你的建议。
第二,一般的说,说教对教育孩子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不建议对孩子进行说教,同时家长的话也不一定都正确。说教不如身教,所以,家长想让孩子怎样做,自己先做出榜样,孩子慢慢的就受到影响。
第三,如果觉得孩子出现问题了,家长可以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针对问题商量解决,多尊重孩子的意见。
第四,培养孩子多读书,很多道理在书中,读书获得的认知不比家长说教强上很多倍吗?
第五,尊重和培养孩子的兴趣,让孩子感受到自我价值,这样孩子才有前进的动力。
第六,家长如果想成为孩子的人生导师,就要努力成长,站在比孩子更高的层面上,否则一切说教都没有效果。
第六,家长要注重孩子人格的培养,而非单一的学习成绩,不要和别人的孩子比较。这是最伤害孩子的做法。如果孩子已经给你伤害,当然不会听你的话了。
最后,想说,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财产,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家长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孩子身上,在教育这条路上,一定要尊重,再尊重!
5. 拼音和简单加减法只是快速过一遍?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公立幼儿不教孩子学知识,拼音和简单加减法只是快速过一遍,怎么办?
确实现在的幼儿园教育都提倡“去小学化”,所以拼音和简单加减法只是快速过一遍。幼儿园也主要是以玩为主,连一连 ,画一画,让孩子做游戏。家长也不必要过于忧虑,因为幼儿园升小学也不需要考试了,对于小孩来说,过早的开始小学阶段的教育,也会让他在小学时因为听过了而不认真听课,反而影响学习效果。
而且年龄太小,对拼音和计算来说,过早学习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有的公立幼儿园都不提前学习,私立幼儿园也不会多过地去教。大家的起跑线都差不多的。
小学阶段的拼音和20以内的加减法也很简单,只要孩子认真听课,95%以上的孩子都能很快掌握的。万一你的孩子成了不会的那5%,也不用过份担心。自己也可以去教孩子的。小学一二年级,主要是让孩子对学习感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主。相信拼音及简单的加减法完全不是问题。只要孩子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后取得好的学习成绩将会更加地顺利。
所以不用过份担心,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顺其自然,小学阶段的知识很容易掌握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更为重要。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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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要求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每天背诵一首古诗?
我赞成一年级学生背诵古诗,也赞成这种“死背”的方法。
古诗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和小说,散文等其它文学体裁相比,一是富有音韵美,读起来更加朗朗上口,二是短小精悍,更容易背诵和记忆,三是富有诗情画意,更能让人受到美的熏陶,四是遣词用句讲究,更能提高文学修养。所以,无论是哪个年龄段,从咿呀学语的孩童,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我们所有的人,都需要学习古诗,甚至背诵古诗。
一年级的学生背诵古诗,可以说是“死背”,但是也不全是“死背”。
说是“死背”,是因为一年级的学生知识少,理解能力还低,古诗中的字的意思,句子的意思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完全靠多读死记住,直到能背诵。
说不全是“死背”,是因为背诵时感受到了很多。
首先,感受到了节奏美。古诗是分节奏的,比如:五言绝句,按二三分,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在朗读时,“眠”,“处”,“来”,“落”声音要稍微拉长,并且稍微停顿,有明显的节奏感,学生是会感受到的。
第二,感受到了音韵美。古诗讲究押韵和平仄,比如: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诗中“土”和“苦”押“u”韵,“餐”和“苦”是平仄,一年级学生虽然不知道这些,但是朗读时依然能感受到押韵和平仄形成的抑扬顿挫的美,从而在心里产生美感。
第三,感受到意境美。所谓诗情画意,所谓诗画不分家,一首首古诗,也是一幅幅画,学生在学习古诗时,眼前会呈现美的画面,从而受到美的熏陶。
第四,学生有自己独特的感受和理解。几个月的孩子,如果对他大声吼,他害怕。如果放轻音乐,他会高兴。我们人的感受能力超强,有时候不能理解的却能感受到。所以,一年级的学生虽然不一定理解古诗,但是他们能感受到古诗的美,能感受到古诗中的各种情感。这就是“潜移默化”,这就是“润物细无声”,这就是“感染熏陶”,比干巴巴地说教好上千倍。
所以,一年级学生要背诵古诗。在背诵古诗中成长,小小的心灵得以滋润。
7. 义务教育阶段六日老师学生不休息上课?
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极速发展,一些新事物,新思想让人们应接不暇!为此,人们站在不同的角度,也产生了不同的想法。但是我觉得,无论你站在哪一个角度,都要以大众的思维考虑问题,不能偏激,也不能落伍。有时候偏激比无知更可怕!
就孩子教育,与孩子成长的问题,已成为如今热门的话题。确实,谁不愿意“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呢!不过孩子的成长急不得的。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放任自流。我记得教育家曾给学生“三好”做过新的描述:“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作为教师的我们很接受这个观点与提法。孩子是需要得到家庭、社会、学校三方面的教育的,只有这三方面统一了,孩子才能健康成长,三者缺一不可。
此时,家长在想,我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对孩子的教育与关爱是不是缺失了?学校及教师在想,是不是我对学生的教育都包办了?社会在想,是不是我的教育滞后了,让孩子的教育5+2=0了?我觉得只有这样想,这样反思,我们作为孩子的教育者才会真正的助孩子健康成长!未来才会有希望!并不是把孩子养的像温室里的花,好看,漂亮。一搬到家里,搬到自然里就蔫了!
至于周六日上课是否算延时服务,根据教育部通知肯定不是。若家长想周六日上课,这并非为孩子着想,我觉得这是在为自己逃避对孩子的教育图省心着想[呲牙]。延时不延时时,怎么延时,一切听国家的,听专家的。也只有这样,才会既遵循科学规律,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又会使社会和谐,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教育环境。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了,孩子才会飞得更高,飞的更好!拙见,仅供参考!交流共进![作揖][作揖][作揖][心][心][心][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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